天数 | 行程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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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广州—柳州—都安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都安—巴马—南丹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南丹—金城江—融水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第4天 | 融水—桂林—广州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广州南站乘动车前往柳州(二等座或卧代二等座,车程时间约3.5小时,实际以出票为准,中餐动车上自理),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美的山水城市”,距今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元和十年(815年),一代文学宗师柳宗元来到柳州,把他人生的最后四年,留在柳江河畔的这座美丽的古城!抵达后前往都安瑶族自治县(车程约3小时),抵达后观赏【澄江会开花的河】(自由拍摄约1小时,海菜花受天气影响,所有开放程度、数量、颜色等均以实物为准,该景点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游览,具体景观以实际观看为主,该产品仅作客观表述)海菜花是我国的特有物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药用植物,曾经广泛分布于中国西南、华南诸省,但近四五十年以来由于水体污染及其它原因影响,其分布面积日逐缩小,人们难得一见。很早以前就听说广西都安有一条会开花的河,这条河就是澄江了,那“花”则是海菜花,又名“水性杨花”,很多人在大理或者丽江吃过,但是不知道名字,现在知道了吧,在广西也有这种花。平静清澈的水面上,满河盛开着朵朵洁白的海菜花,接连成片随着水波舞动,似繁星星点点。洁白的花朵随河水摇曳,鱼儿嬉戏其中,被起伏的群山环抱着,澄江这时候宛若画中的一条花河。后入住酒店。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季节性产品,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都安
早餐后乘车前往世界地质公园—凤山县(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参加导游推荐的活动项目。午餐品尝【巴马养生火麻特色宴】。后车赴“中国白裤瑶之乡”——中国南丹(车程约2小时),前往南丹瑶望天下景区,后游览“东方爱情谷”【歌娅思谷】(游览约40分钟),参观原始古朴的民俗主题酒店,您会真正体验到歌娅思谷(瑶族语言里是“爱情谷”)——东方爱情谷的原始浪漫。后参加【白裤瑶篝火晚会】(此为景区免费项目,每天19:30左右演出,如遇下雨或其他情况景区没有安排,不做额外赔偿,敬请知晓),白裤瑶村民与游客跳起“大团圆舞”,人们沉浸在欢乐淳朴的欢乐海洋中。后前往入住酒店。 当地特色活动介绍(详见《补充协议》说明): 前往抖音火爆热门景点【三门海】(游览约1.5小时),三门海位于广西河池市凤山县,是世界喀斯特地貌典型的核心地带,也被称为“世界七大奇景之一”。因发育有三个天窗,由自然通道可乘船入内,使人体会到山中有海、海上有门的神秘感觉,“三门海”因此得名。天窗,是喀斯特旅游资源的新族,有极高的旅游观赏价值。三门海景区的天窗就有7个之多,是串珠式天窗群,并列排成北门七星状,在世界旅游资源中是绝无仅有的,意大利著名的科考探险家诺萨里奥卢基里博士指出:“凤山三门海天窗群奇观,串珠式塌陷,兴山、水、洞、天浑然一体,时属世界罕见,独一无二”。三门海亦因此被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世界之窗。三门海天窗群集山、水、洞、天为一体,蔚为壮观,神秘的地下河资源,奇妙壮丽的喀斯特湖,喀斯特泉、大型溶洞群、天坑群、天窗群、天生桥等喀斯特地貌的所有特征都集中体现于三门海景区内,构成了名副其实的喀斯特世界地质公园。前往参观南丹新晋网红景点【洞天盛境】(游览约60分钟),观地下大峡谷、暗河溶洞、瀑布飞流、天险奇美!之后前往【白裤瑶寨】(游览约60分钟,套票含景区区间车往返30元/人),为中国白裤瑶民俗风情园,是南丹白裤瑶民俗文化核心景点。园地处于山体与河流之间的坪坝地段,四周山体环绕,景色秀丽!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南丹
早餐后参加导游推荐的活动项目。后前往河池秘境金城江区,午餐品尝【金城江美味煮粉】。后乘车前往中国苗族自治县,柳州最后的处女地——融水(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自由漫步全国道教圣地“三十六洞天”之一【融水老君洞】(游览约90分钟),老君洞又名“真仙岩”、“灵岩”。洞内原有由钟石自然凝成高达7米多的老君像,白发银须,栩栩如生,老君洞因此得名。老君洞是融州古八景之首,堪称“水月洞天”。清澈婉蜒的灵寿溪自洞背穿山而过.流经洞中的部分长约300米,观赏洞中石壁上的摩崖石刻及千姿百态的钟乳石。洞口古木参天,浓荫蔽日,两座宋代建造的古石桥在洞口跨溪而卧,其桥造型美观,结构精巧,仍可通行汽车。相传太上老君南游融岭至此洞,竟流连忘返,对人说:“此洞乃天之绝胜也,山石磺石元,溪流清邃,不复西度流沙。我当隐焉”,于是化身为石,永留洞中。此洞因此得名,并成为全国道教圣地“三十六洞天”之一。后入住酒店。 当地特色活动介绍(详见《补充协议》说明): 前往新晋网红景区、广西最大的白酒生产基地【丹泉洞天酒海景区】(游览约2小时),走进全国唯一,世界最大的洞穴藏酒洞,沉醉于洞天酒海景区洞中独具匠心的景致,震撼大自然及浓郁的白酒文化!景区由形成于3.5亿年前的天然山构成,开发建设面积近10万平米,可以存放原酒5万吨。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融水
早餐后前往桂林民族风情园【佑子湾侗寨】(或侗情水庄,参观约90分钟),让我们走进少数民族村寨,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该景点可能产生消费,为景区经营行为,客人敬请自愿)。午餐享用社会餐厅【澳门酒家】(或安排漓江畔网红馀味餐厅)。后前往观赏桂林著名网红打卡点、摄影胜地—【穿山•塔山倒影】(游览约60分钟,如遇景区关闭则安排城徽象鼻山),远观拍摄桂林老八景之一 “塔山清影”。幽山、奇洞、古塔、河湖、亭台楼榭、绿树花丛,互相呼应,交映成趣,真是四面青山皆入画。后集中前往高铁站,统一乘坐动车返回广州,结束愉快行程。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备注:1.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2、以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旅游的通知及指引为准!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天数 | 购物场所名称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主要商品信息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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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具馆/同仁堂 | 90 | 销售厨具/保健用品 |
2、住宿:标准双人房(具体酒店标准请参考行程,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如产生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都安参考酒店:密洛陀度假酒店,如满房则安排维也纳国际或同级;融水参考酒店:融水风情苗乡酒店、融水老君洞道天下假日酒店或同级;南丹参考酒店:南丹瑶王府酒店,满房则安排歌娅思谷养生度假酒店、金富瑶大酒店、土司大酒店或同级;)
3、用餐:含3早3正(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30元/人,金城江粉按当地时价约8元/份;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4、门票: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小童不含门票),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5、用车:当地9-55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
6、导游: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7、小孩收费:6周岁以下及1.2米以下的小孩含当地旅游车位、早餐、正餐半价、导服、不含景区门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不含动车票。
中童6周岁且未满-14周岁含:早餐、正餐半价+门票半票(身高为1.2-1.5米高超高自理)+车位+导服+往返动车半票,按穿鞋量身高,不占床、不含自费门票。
注意:一个大人只能带一个免票儿童,超出的儿童需购买动车半票,请知悉!
8、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动车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收车费300元。
9、详细见附件协议。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如南溪山茶艺及少数民族侗寨内的合作社存在购物场所)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约定:1、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升幅较大,也有可能会出现后期甩位降价等因素,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2、自由活动期间,游客所发生的问题责任不在旅行社。
3、我社高铁票均为提早预打票,部分高铁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所以部分游客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对此旅游者表示同意,并配合旅行社安排。
4、温馨提示:此线路30人以上成团出发,若人数不足我社将提前通知,客人可选择转团或延后出发或退回全额团费或拼散拼产品。
5、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6、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1、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更改,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非旅行社造成的如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景点无法按时游览或无法游览,旅行社只解决景点门票退款(以当地旅行社折扣价退还,赠送景点不退)或换成其它景点,或是调换游览顺序,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广西天气多变,为保证行程顺利,以上景点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但不减少景点和接待标准。
本团为散客拼团,我社将根据具体参团人数,安排在当地拼团,淡季会出现不同线路拼成团,但不影响游客行程。可能会出现不同抵离时间的游客。需要客人在机场或者车站等候相近时间段的客人,等待时间不超过40分钟。如客人不愿等待可自行抵达酒店(费用自理)。
3、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自愿放弃以上一项或多项服务,则被视作自动放弃,费用不退还,自动离团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旅行社无关。
行程内所标明车程时间仅供参考,不做为投诉依据。
该线路为散客拼团行程散客拼团会出现换车、换导游现象,但是导游之间会衔接好工作,请游客放心。
4、为确保游客能有个愉快的旅程及人身安全,游客抵达桂林后,一切活动须听从我社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余下所有行程将不再安排,同时我社将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我社一概不负责;
5、报名请提供名字和证件号码,预留身份证复印件。儿童不含动车票,我社动车票部分为提早预打票,所以非游客实名,游客报名需知情并配合我社安排进站事宜,部分车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
6、以上景点游玩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游览中实际发生为准,因自然原因(如漓江水位大等)游览时间会有所增减。
本公司散客产品为打包定价,若因客人自身因素自愿放弃、取消或持有免费有效证件(如: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等)可免门票的情况,本公司不退任何费用(包括赠送景点)。景点游览顺序,请以当地安排为准,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形需要调整游览顺序;
所有景区内均有商业行为,旅行社未专门安排旅游购物店;
7、桂林酒店各项标准偏低,主要以卫生舒适为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旅游旺季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任何一家酒店,但不低于此标准。阳朔酒店需下午4点后才可入住,如需提前回酒店请客人在酒店大堂等侯酒店做完卫生。
旅游车到景点及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单独开车门供客人上车休息。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在车上。
8、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9、行程仅作界定旅游线路,接待标准以及游览项目之用,由我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我社委派的领队姓名和电话以及航班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具体包含项目以行程为准)。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活动:
当地小交通自费费用:凤山三门海游船+南丹洞天胜境+南丹白裤瑶寨含区间车+洞天酒海景区+老君洞门票+车导服务费+赠送汉服体验=优惠价498元/人(1.2-1.5中童:280元/人,1.2以下小童:150元/人)(必须消费,现交导游)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需理性谨慎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尽量避免冲动消费,购物点的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谨慎选择。如所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旅行社将不负责协助退换货物。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旅 游 补 充 协 议
甲方: (游客)
乙方: (旅行社)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 旅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需要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乙方)应旅游者(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行程)中,未指定或未含有具体购物场所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
二、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
三、全程安排1个当地购物点,具体如下(疫情后视实际开业的店为准来安排):
项目名称 简介 停留时间
厨具馆/同仁堂 销售厨具/保健用品 不超过1.5小时
四、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提出索取发票和购物凭证。
五、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旅游者在规定时间内有退换货要求(请在购买时确认商品退换货要求和购物场所书面确认),需在不损坏商品包装和质量的前提下,将商品和售卖单据交由乙方,乙方有协助甲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退换货的处理按购物场所的要求进行处理,乙方积极协助旅游者。
六、特别申明:
我本人(甲方)已详细阅读了与旅行社(乙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内容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不参加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购物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旅游者应谨慎购物;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
3、本人同意导游和领队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安排进入购物点的顺序及其另行付费项目。
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等同于旅游合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甲方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400-66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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